2015广东深圳工业展览馆普通雇员招聘2人公告(2)
二、报考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23日(星期四、五)9:3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10楼深圳市工业展览馆会议室,电话: 82101346。
(二)所需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研究生学历可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2)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与报考岗位相关年限工作经历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月27日(周二)09:00直至结束。
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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