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工业展览馆普通雇员招聘2人公告(4)
六、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月14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zjmxxw.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3.深圳市工业展览馆网站:http://www.szind.net。
(五)咨询电话:0755-82101346。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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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展览馆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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