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工业展览馆普通雇员招聘2人公告(3)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
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市工业展览馆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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