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示公告(2)
(四)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体检。体检对象到考试主办方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编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联合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核不合格,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冈市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罗田县政府门户网站、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罗田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被公示对象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4、聘用。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经组织同意,不得申请调出县外。
四、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及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党纪政纪处理,是考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0713-5051251
县人社局:0713-5058773
县编办:0713-5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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