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2)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报县人社局备案后,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弃权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如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发送声明材料到招聘单位。对无法联系的考生,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报县人社局备案后,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站人社局子网予以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面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再按总成绩排名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没有考生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协调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十、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体检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人社局子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招聘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2880099 0715-2880078。
附件下载>>>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