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纳雍县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46人)(3)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笔试类别分类。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日早上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计划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的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