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新野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60人)
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第2号)
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经费供给方式为财政差额补贴,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医疗、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和护理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计60名。全部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对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原招聘计划。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延长至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医疗、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对象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