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新野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60人)(3)
十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十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确定人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县卫计委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工作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它单位招聘,不得申请工作调动。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卫计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均在新野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5033551
2017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ye.gov.cn/NewDetials.aspx?cid=648&id=6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