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五指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名公告(2)
(九)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1.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2.护理、助产专业师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3.检验、药剂和影像专业士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十)具有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医疗卫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免试,经人社和卫计部门考核合格后录用。
(十一)加分条件:属少数民族的考生,予以加5分笔试成绩的优惠政策。
(十二)优先录用条件:报考人员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且工作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分数=笔试成绩×60%+基本技能操作成绩×40%。
(十三)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
七、录用办法
(一)确定入围人数
考生考试成绩根据岗位类别设置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数,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如果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分相同,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1.以基本技能考试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如基本技能考试成绩也出现相同分数,则再进行第二次基本技能考试,由专家监考评分,录取分数最高的考生。
(二)审查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递交的报考材料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
2.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分数,按照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阶段。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五指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审查,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拟录用人员分配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需求情况,采取按岗位专业高分者优先选择服务单位的方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需求情况见附表)。
(一)具有高级医疗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选择服务单位;其次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选择服务单位;再次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按照基本技能操作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服务单位,再到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按照基本技能操作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服务单位;最后由没有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按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服务单位。
(二)检验、医学影像、药剂等专业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按照基本技能操作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服务单位,其次,没有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按成绩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服务单位。
十、录取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选择服务单位结束后,由五指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取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者将列入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工资。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琼人劳保〔2005〕57号)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因素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示、结果公开。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五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6638215(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举报电话:0898—86623033(市监察局)
附件:
2、2017年度五指山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五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wzs.gov.cn/zwgk/gsgg/201708/t20170809_2390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