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省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为提高法院工作质效,拟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代理法官助理6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 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表现优异者,可放宽至C证;3.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4.具有一年以上法官助理经验者优先,并加10分。
(二)代理书记员7名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 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至C级别者分别加5分、3分、2分,有法院工作经验者可再加1分;3. 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100字/分钟以上,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4.具有法学专业学历者加3分,另有一年以上法官助理经验者加5分;5.以上加分可累加计算。
(三)司法辅警2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素质好;3.退伍军人、公安专业及有经验者优先,并分别加5分、4分、3分。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工资标准予以确定,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两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其中交通补贴300元待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后再予发放)。奖励性工资人均12000元/年,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不提供住宿,可在本院食堂用餐。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9日(公告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报名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gzjkqf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