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招聘辅警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办案辅助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若干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机关辅警10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办法
采取公开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
2.年龄在18-30周岁,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警校毕业生、法律专业、复转军人、中共党员、临潼户籍、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6月29日。
2.报名地点:临潼区纪委监察委办公楼218室(临潼区万年路96号),报名免费。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报名者填写的《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招聘辅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员证、驾驶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40分)和笔试(60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分听打和看打;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材料分析等。
2.笔试后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同意后直接进入考试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