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三季度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20人)(2)
8.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9.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10.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7月16日9:00起至2018年7月17日24:00时期间登录网址http://183.64.166.56:8081/,点击“重庆市潼南区2018年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幼儿教师不填报到具体学校,只填报到“幼儿教师岗1”、“幼儿教师岗位2”、“幼儿教师岗位3”,考试结束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学校。具体学校及岗位数在8月中下旬公开发布。
特别提示1:本简章专业条件参照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校、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而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的,经培养高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或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报名要求。
特别提示2: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7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