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导读:2018年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5天),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2天),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县直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拟统一组织部分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团风县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团风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fzf.gov.cn)新闻中心栏、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fzf.gov.cn/)、团风党建 (tfdj20150701)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接受委托报名。委托报名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有效联系方式,同时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纸质委托证明、微信、短信、现场电话等方式均可)。
(二)报名地址:县人社局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县就业局院内,下同)。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5天)。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缴费确认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实行现场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报名现场直接办理免费手续。
3、准考证的领取:2018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2天),报考成功人员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领取。(联系电话:18107135882)。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团风县外已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已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5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要求,对实习实训大学生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进行定向招聘。截止2018年6月30日,已在黄冈实习实训1个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实习实训大学生,可报名参加“限实习实训大学生报考”的岗位招聘;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限‘三项目人员’报考”的岗位招聘。
请上述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团风县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实习实训大学生考核鉴定表》、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优惠。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 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避免出现专业交叉不清、难以界定的现象。对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易混淆的专业,采取备注代码的形式予以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