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3)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团风党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集中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5)。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团风县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团风县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团风县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团风县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6、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