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克州州县(市)两级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51人)
为进一步充实州、县(市)两级纪委监委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结构现实需要,州、县(市)两级纪委监委拟在核定编制限额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以及事业单位遴选51名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其中州纪委监委23名(行政人员11名,事业人员12名),阿图什市纪委监委8名(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2名),阿克陶县纪委监委10名(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8名),乌恰县纪委监委5名(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3名),阿合奇县纪委监委5名(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3名)。
三、遴选报名条件
(一)参加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党的领导,信念坚定、敢于担当,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作风优良,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8年7月),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机关等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1.自治区、自治州统一组织选派、公开招录充实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2.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报考州纪委监委的人员不得与州纪委监委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报考县(市)纪委监委的人员不得与县(市)纪委监委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