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克州州县(市)两级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51人)(3)
(五)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测试报考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小组:面试考官由5~7名组成,设1名主考官。面试考官由州纪委监委、县(市)纪委监委和州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的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根据遴选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时间:8月底启动,为期一周。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人选,由克州纪委常委会审定。
(八)公示
确定人选名单在克州廉政网和克州党建网、克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对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在遴选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或来访向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投诉举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在州、县(市)纪委监委试用3个月后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遴选干部工作在克州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克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0908—4228121、12388
附件:
中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