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宝鸡渭滨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20人)
导读:2018年陕西省宝鸡渭滨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第一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1日):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第二阶段(10月22日至10月27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第三阶段(10月28日至11月28日):岗前培训、签订合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917—3658814,3658815。
根据国家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6]59号),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发[2007]122号等有关文件)和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宝鸡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17年),为保障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卫星站)用工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
2、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本市户籍;②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10月1日以后---200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男性;③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④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人员可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择优聘用,分三个阶段,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聘用等环节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1日):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
由渭滨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形式公布渭滨区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用工信息及待遇标准。
应聘人员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10月22日至10月27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项目:负重登高、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3分钟)。
(2)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理化基础知识为主);
(3)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
(4)体检(按照国家征兵的体检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5)政审(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7)公示(综合考核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