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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宝鸡渭滨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20人)(2)

2018-10-17 10:39  |  宝鸡就业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第三阶段(10月28日至11月28日):岗前培训、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公布三天后无异议者,统一由渭滨区公安消防大队集中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办理招聘手续,并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渭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主要从思想教育、军事队列、条令条例、业务技能、身体素质、部队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化学习训练,经过培训,使其初步具有一名消防员的基本素养和组织纪律观念。

  四、用工形式

  按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对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对派遣单位每月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每人每月60元),管理费由区财政支出,本次聘用人员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渭滨区公安消防大队工作,聘用人员一律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

  五、合同期限

  应聘人员先经集中培训、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表现优秀者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终止人员可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也可创业或者自谋职业。

  经过渭滨区公安消防大队培训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1、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补贴、绩效津贴、奖励工资、五项社会保险组成,月工资总计2963元,个人承担保险部分代扣。

  2、用工满三年且自愿继续留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经考核后,可担任中队长助理,享受中队长助理相关待遇。

  3、用工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集体就餐,按现役士兵伙食标准执行,以上费用由区财政拨付。

  4、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每年享受假期,休假期间享受除伙食补助外全额工资。

  5、对在执勤训练、灭火战斗、业务训练、汇报表演等重要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给予适当奖励。

  七、报名须知

  (1)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现从事公安机关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和个人鉴定。

  (2)报名地点: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三楼(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09室)。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八、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各阶段通知,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宝鸡就业网(www.bjzjzx.com)

  咨询电话:0917—3658814,3658815

  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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