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博湖县招聘便民警务站人员公告(57人)
导读:2018新疆博湖县招聘便民警务站人员57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10:00—2018年11月1日18:00时(北京时间)。面试时间:2018年11月5日,面试地点:博湖县人社局5楼会议室。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5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规定时间未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咨询电话:博湖县人社局(0996-6621863)、博湖县公安局(0996-6627226),监督电话:博湖县纪委监委(0996-6626555)。
为加强博湖县便民警务站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2、男性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退伍军人学历不限),女性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6、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目前在岗的巴州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及离岗不满一年的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凡属于《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考说明》(附件五)中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报考岗位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与政审、公示、审批办理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须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二维码学籍证明);(3)户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5)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各1份)。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10:00—2018年11月1日18:00时(北京时间)。
本次招聘结束后,若有空缺职位,将继续招录,本简章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 博湖县公安局一楼户籍办证大厅(博湖县博湖镇光明南路9号)
3、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共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5、《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