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人)(3)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体测达标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八、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到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工作,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关说明
治安特勤队员配发服装,薪金待遇4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投保大额意外伤害险。
招聘等相关事宜均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qdhitech.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
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4、《诚信承诺书》
青岛鸿安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