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51人)
导读:2018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51人,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2日至24日。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考生缴费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笔试内容。考试分医学专业和非医学专业两大类。医学专业类以相关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主;非医学专业类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上午10:00—12:00。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
根据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8〕3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我区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北区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钦州市钦北区14个医疗卫生机构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2000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钦北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