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昌吉玛纳斯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28人)(3)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须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被考察人员统一由公安部门分配至相关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岗(带薪)。
2.考察主要了解掌握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本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再组织体检、考察。考察期间,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考察工作结束后,公安部门于2019年1月22日前将《2019年玛纳斯县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及考察总体情况说明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公示
对公安部门确定的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玛纳斯县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警衔工资、绩效工资,享受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奖,每月按照工作岗位、学历、警衔工资及绩效考核核算工资。
(二)其他待遇。
1.录用人员可享受免费公寓宿舍,每月给予伙食费补助。
2.享受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
3.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玛纳斯县各类岗位招聘,优先录用。
五、招聘事宜
(一)报名电话:0994-6629600、0994-5306034(玛纳斯县公安局“警辅办”)
(二)报名地点:玛纳斯县公安局 “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一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
附件:
玛纳斯县公安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