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招录人民警察公告(524名)
导读:201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招录人民警察524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18:00—3月28日18:00,兵团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91-12388。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决定组织2019年度兵团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工作,计划招录5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0日至2001年3月2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法医学等部分专业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0日至2001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9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
参加2019年度全国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警考试(全国公安联考)的各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有《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本《公告》附件2)所列情形的;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18:00—3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18日18:00—3月29日18:00
(二)后续环节时间
请关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兵团警界”公告。
四、招录工作程序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成绩确认、体能测评、面谈、体检、选择职位、考察、公示和录用等。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通过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兵团面向内地公安院校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3月2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3.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