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清镇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1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拟开展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内容,仔细对照《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招聘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清镇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
附件2: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清镇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届特困学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0年八月三日
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单位用人需求,特开展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1名,其中管理岗位65名,专业技术岗位106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2)。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本次《招聘简章》及相关招聘工作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在清镇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限截止2020年9月30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清镇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三支一扶”人员,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此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3.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20年9月30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士兵报考。
4.定向招聘西部计划志愿者,限截止2020年9月30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两年及以上且至今在岗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5.定向招聘清镇市村(居)干部,任职满2年及以上且至今在岗的村(居)干部才能报考,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17日为止。村(居)干部指村(居)支书、主任或副支书(副主任)、文书(远教管理员)、改革发展员、社会事务员(计生信息员)、综合治理员(警务助理)。
6.定向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7.定向招聘清镇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清镇市易地扶贫搬迁户。此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8.报考清镇市站街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犁倭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暗流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卫生院、清镇市麦格苗族布依族乡卫生院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9.本次招聘中不设置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应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10.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落户。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相应技术岗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17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的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0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截止2020年8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2020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已在网上进行录用公示的)
12.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至 8月19 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2007/”按提示注册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名申请之前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名账号信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按网上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作无效处理。报名结束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2:00。
2.截止8月20日12: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20日16: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审核人员在8月21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6:00在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2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缴纳100元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所报考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须于2020年8月17日9:00—2020年8月20日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免收考务费。
符合免收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上传免收考务费的相关资料。选择“免收考务费资料上传”将申请材料按规定格式上传,确认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上传附件”提交申请信息。须上传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
2.以下贫困证明材料之一:(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2)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3)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届特困学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附件3)。
特别注意:报考人员提交减免费用材料后,务必于次日16:00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交费状态,如显示已交费即为报名成功;如仍显示未交费即为未收到减免材料或提供减免材料未通过审核,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或自行交费,如因此错过交费时间将视为报名失败。因公开招聘工作量大,审核考生减免费用材料的工作人员不再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务必请考生规范及时上交资料,如因考生上报材料不及时或不规范造成不能及时减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进行公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9月3日9:00至9月6日12:00期间,登录“清镇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2007/” 进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概不负责。
笔试时间待定,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做好笔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