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国有林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公告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州林业局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林业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违法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国有林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由黔西南州林业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林业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0859-7940058
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0859-3127220
监督电话:13985966268 0859-3223673(州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1: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国有林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国有林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表
附件3: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国有林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
附件4: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国有林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
黔西南州林业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