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10月20日(每天9:00-16:00,中午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
领取准考证:11月9日—11日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
辅导课程:2011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201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后)中各职位所列学历条件(在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8日至199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生源和户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具有《职位表》中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5、我市(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6、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满2年的;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有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
(七)符合本简章及其《职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回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