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9人)(2)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四)驻灵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50元/科。
3、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6月4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正常休息)
4、 报名地点: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城镇江南大道363号,即灵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院内)
5、联系电话:0777-6519678;0777-651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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