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9人)(3)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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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5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不予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以上1∶3以下的,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可由用人单位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才能准予开考。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公告,通知报考者并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具体为:
上午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五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5、笔试成绩查询:7月20日前报考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灵山县人才市场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6、附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附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在灵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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