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2018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2018-11-07 14:11  |  福山区政府网站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12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 5:00,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附楼1楼人力资源市场。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咨询电话:0535-6356280,监督电话:0535-6356291。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政治治安稳定,促进福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我区实际,烟台市福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及其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身高1.7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及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1234  共4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