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4)
(四)人员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测结果、考试成绩、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鉴定合格后,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聘用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3050元(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者可关注福山区政府网(http://www.ytfushan.gov.cn)查看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0535-6356280
监督电话:0535-6356291
附件:
2018年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