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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昆明救狗者是“伪善”吗?
2012-04-25 11:40  新浪评论 点击: 载入中...

  警察拦截,承运人不能出示任何有效证件,不能证明这些动物经过合法检疫,那么,就有可能携带病毒、染疫或疑似染疫,运输行为是非法的。警察查扣是合理全法的。请问,谁是“违法者”?

  这些犬只抵达昆明后有几只已死亡,这很蹊跷,如果不是因为疫病,狗在几个小时的运输中不容易死亡。而且这车狗已出现不少犬瘟症状。“王选”们的行为,实际保护了那些狗肉消费者(甚至包括责骂者)的健康。这也是“伪善”?

  王选如果发现她的“柚子”就被关在笼子里,她要不要救?或者,那不是她的柚子,而是别人的宠物狗,她可不可以救?就像很多丢失孩子的父母,在寻子的岁月里,帮助别的父母找到了孩子。这本来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美德,在这里,怎么就变成了“伪善”?

  当有关部门忽然又神奇地“发现”了合法证件后,要将货车放行,而“王选们”有充分的理由来怀疑那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程序的正当性,而且加上搬运工野蛮搬运,惨叫声令人心痛时,“王选们”有没有权利就这些狗的命运进行交涉?

  当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不尽到应尽的职责,甚至违法时,王选们是不是有权利来保护她们的“柚子”?

  但志愿者们来行使保护弱者的权利时,并没有不理性,他们自掏腰包,将被残害的狗赎买出来,他们喂狗只食物、水与药品,安慰惊恐中的生灵,体现人性中最美最慈悲的一面,如何又成了“伪善”?

  有人骂志愿者“为什么救狗却不救贫困儿童”,更是荒唐。你焉知这些志愿者不救助贫困儿童?这如同一个人既办孤儿院,又救助流浪猫,同时还可能保护一片树林。你不能根据你对事情“重要性”的判断,要求他放弃流浪猫和树林,只去办孤儿院。再说,不管是救助儿童,还是救助猫狗,需要的是同样善良慈悲的心,正是这样的“不忍”之心,让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或因缘而做不同的公益,或环保,或助学,或救助黑熊,或收养流浪狗,或“免费午餐”,或救灾……善无大无小,重要是别漠视我们身边的弱者,不管他(它)是谁,应给予你的帮助。只要是同情、救助弱者的善,都是真善。如果你认为别人的善举是“伪善”,说明你不知善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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