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司法考试 > 历年真题 >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试题及答案解析(12)

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试题及答案解析(12)

A+ A- 2015-04-20 11:23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评论 点击收藏
0

  参考答案:C 系统解析:先分析两学生的论点①。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而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所以法的要素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两码事。学生甲的论点①错了,而学生乙的论点①对了。

  再分析两学生的论点②。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重要的不在于有没有书面的文字表现形式,而在于有没有通过条文的形式表现出来。习惯法可以用书面形式记载下来,判例也可以通过法官的裁判体现出来。因此,说“所有的法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是错误的,同样,说“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也是错误的。成文法有法律规范,不成文法也有法律规范。因此,学生甲、乙的论点②均是错误的。

  最后分析两学生的论点③。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依法制定并发布的,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一定的行为准则,具有普遍约束力、能作为法律适用依据的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制定法律的结果,但是法和法律规范还可以来源于国家认可,此种认可可能是默示认可,只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中,而此判决在形式上属于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所以,学生甲的论点③错了。学生乙的论点③明显正确,不赘。

  49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 本质的同源性

  B. 彻底的人民性

  C. 充分的开放性

  D. 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参考答案:C 系统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有四个: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据此可排除选项A与D。A项本质的同源性指的是阶级本质的本源相同,很显然,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治理念决定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而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不同的,因此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源不同。D项实践基础的相同性指的是法治理念建立在相同的历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很显然,西方的法治历程与经验无法被中国所复制,后者有自己独特的法治历程与经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四个基本特征中,鲜明的政治性指法治的实现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之上,并确认与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彻底的人民性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系统的科学性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揭示了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即在马列主义指导下,解决了从国情出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问题,它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五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充分的开放性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广泛吸收、兼容并蓄和与时俱进的特征,不断借鉴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题干表达的意思看,它说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渊源中,既有来自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思想,也有来自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优秀思想资源,这正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兼容并蓄与时俱进的开放性特征。而题干没有提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人民利益及人民政体问的关系。本题答案为C。

  50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参考答案:A 系统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 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的礼、法、刑、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 西周时期强调“出礼入刑”,“德主刑辅”,礼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并且在贵族官僚和平民百姓之间的礼刑适用并不平等

  B. 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扩充律的内容,废除了“有差等”的“礼”与“刑”的关系,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C. 唐朝时期具有“礼法合一”的特点,法律统治“一准乎礼”,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使得“礼”优先于“法”,成为了当时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

  D. 明朝时期实行‘明刑弼教”,沿袭了“德主刑辅”的思想、,强调角教化的手段来平息社会的动乱,使得百姓知悉刑的威严,实现社会的稳定

  参考答案:A,B,C 系统解析:西周时期强调“出礼人刑”,“德主刑辅”,礼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可见在西周时期的礼刑适用并不平等,故A项表述正确。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主张废除法律的不平等适用,B项表述正确。唐朝时期推行的“礼法合一”,强调礼的作用,是把封建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与政权法律统治力量紧密糅合在一起,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礼的约束力增强了法的威慑力量,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唐朝的统治。C项认为礼是调整社会关系主要手段,优先于“法”的表述正确。明朝时期实行“明刑弼教”,强调德对刑不再有制约作用,而只是刑罚的目的,可以“先刑后教”,为明朝时期推行重典治国的策略,故D项表述错误。

  52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以下关于公平正义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B. 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终点

  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D. 相怼于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居于次要地位,特殊情况下可牺牲程序公平来换取实体公正

  参考答案:A,C 系统解析: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B项表述错误。程序公正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之一,是运送正义的方式。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必经途径。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项。

  53 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若甲乙二人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么根据该条冲突规范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婚姻方式的准据法、关于准据法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

  B. 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C. 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

  D. 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

  参考答案:A,B 系统解析:准据法作为国际私法上的一个特有概念,具有如下特点: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准据法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有关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法律。因此A、B顷正确。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援用的实体法律,它本身并不属于冲突规范范畴,因此C项错误,D项 错误。

  54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r重要修改,下列哪些内容是这一修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

  A. 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B. 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C. 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D. 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参考答案:A,B,D 系统解析:《宪法修正案(三)》 第l2条、第l3条、第l6条明确规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阳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而“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是1993年八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所 以答案是A、B、D项。

  55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哪些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A. 甲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厂产品,乙厂公开说明事实真相

  B. 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乙厂产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 甲火柴厂捏造乙火柴厂偷工减料的事实,但只告诉了乙厂的几家客户

  D. 甲彩电厂散布乙彩电厂售后服务差的虚假事实,虽未指名,但一般人可以推知

  参考答案:A,B 系统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中乙厂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B项中甲汽车厂的行为虽然有损乙钢铁厂的名誉,但是由于甲汽车厂和乙钢铁厂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 C、D项构成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56 甲国与乙国的“四海”公司签订了某自然资源勘探和开发合同,后双方发生纠纷,该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甲国书面答复该法院,根据国家豁免的一般原则,乙国法院不得对此进行管辖。之后,当法院开庭时,甲国的代表又当庭声明了其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理论的立场后退席。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国家放弃管辖豁免可以以出庭声明立场等方式默示放弃,甲国的答复是甲国对国家管辖豁免的默示放弃

  B. 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当然可以管辖

  C. 目前,国际法上限制豁免主义虽然得到了一些国家的支持,但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分歧,因此传统的主权豁免原则仍然是一项有效的国际习惯法规则

  D. 若甲国政府书面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则当其败诉后并经四海公司申请乙国法院可以直接查封或扣押甲国的有关国家财产

  参考答案:A,B,D 系统解析:国际法上存在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两种理论。

  国家可以放弃主权豁免从而接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执行。须注意,豁免的放弃是国家的主权行为,必须由国家本身作出。放弃有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前者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及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事先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放弃豁免。后者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相关的积极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包括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

  国家在外国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代表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均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故A项说法错误,因为甲国的答复不构成默示放弃。B项中商业活动也不构成默示放弃,也错误。

  限制豁免的原则现在已得到多数国家支持,但还没有成为具体的有约束力的规则。传统的主权豁免原则即绝对豁免还被视为一个国际习惯法规则。故C项说法正确。

  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放弃执行豁免需另外做出。故D项说法错误。

  57 甲国人兰某和乙国人纳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人口和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兰某逃往乙国境内,纳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兰某以其曾经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提供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些项判断是不正确的?(  )

  A. 由于兰某曾从事反对甲国政府的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兰某提供庇护

  B. 由于纳某是乙国人,因此乙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纳某交给甲国

  C.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乙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即对纳某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

  D. 乙国可以又寸兰某的涉嫌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没有把兰某交给甲国审判的义务

  参考答案:A,B,C 系统解析:庇护在广义上泛指一国对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的行为。一国除非受其承担的有效国际义务的约束,原则上有权自由决定是否对请求避难的人予以庇护。本题中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乙国没有义务对兰某进行庇护。故A项错误。庇护是基于领土的行为。关于领土以外的庇护,或称为域外庇护,最常见的是指利用国家在外国的外交或领事机构馆舍、船舶或飞机等作为场所进行的庇护。这种庇护是没有一般国际法根据的,而且常常带来对国际法其他规则的违背。无论纳某是否为乙国公民,乙国领事馆均无权对纳某进行域外庇护。故B项错误。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馆没有领事裁判权。因此乙国领馆不能行使领事裁判权,在对纳某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故此c项错误。 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的,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故D项正确。

  58 2010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A. 柳经理于1995 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0 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 王女士于1985 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48岁的王女士与公司签订了4年期的劳动合同

  C. 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3年、到期自动续期3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 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 张先生原为甲忪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9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张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B,C,D 系统解析:本题考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选项A正确。满足《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

  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 周岁。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2 项,该项符合题干要求。

  选项C正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 款第3项的规定。

  选项D正确。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

  59 2010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MP3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MP3转售德国丁公司。2011年1月,德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德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可,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有:

  A. 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德国

  B. 不知道该MP3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C. 制作的MP3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

  D. 乙公司事先知道在德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笔试
课程名称 科目 授课老师 课时 原价 优惠价 试听 购买
468通关班 全科 万国名师团队 468 ¥8000 ¥8000 试听 购买
468通关协议班 全科 万国名师团队 468 ¥12800 ¥12800 试听 购买
民法 民法 段波 108 ¥2500 ¥2000 试听 购买
刑法 刑法 韩友谊 108 ¥2500 ¥2000 试听 购买
理论法 理论法 高晖云 45 ¥1200 ¥1000 试听 购买
商经法 商经 刘安琪 45 ¥1200 ¥1000 试听 购买
行政法 行政法 黄韦博 45 ¥1200 ¥1000 试听 购买
民诉 民诉 郭翔 45 ¥1200 ¥1000 试听 购买
刑诉 刑诉法 陈少文 45 ¥1200 ¥1000 试听 购买
三国法 三国 欧阳木 27 ¥800 ¥600 试听 购买

发表评论